来源: 发布时间:2017-11-14
潘贵民,我校会计学院1988届毕业生。东阳市国税局进出口管理科主任科员,东阳市第四届道德模范、“发现最美金华人·金华好人榜”、第五届道德模范。成立一米阳光公益协会,任首任会长。五年来,潘贵民组织一米阳光爱心人士在助学、敬老、济困、环保方面作出各项努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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